關于“興仁市東湖街道筆峰幼兒園建設項目設計、施工
總承包(EPC)”的澄清說明
各潛在投標人:
現(xiàn)對興仁市東湖街道筆峰幼兒園建設項目設計,、施工總承包(EPC)澄清如下:
一,、原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.2.4條最高投標限價(招標控制價)或其計算方法新增“(四)、安全防護,、文明施工措施費(安全生產(chǎn)費)應單列,單列標準按“關于印發(fā)《企業(yè)安全生產(chǎn)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》的通知財資〔2022〕136號”文件規(guī)定計算;(1)礦山工程3.5%,;(2)鐵路工程、房屋建筑工程,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3%,;(3)水利水電工程、電力工程2.5%,;(4)冶煉工程,、機電安裝工程、化工石油工程,、通信工程2%,;(5)市政公用工程、港口與航道工程、公路工程1.5%,。本工程安全生產(chǎn)費用標準不低于投標報價的3%”,。
二、原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:“2024年 5 月 22 日10 時00分”,,現(xiàn)修改為:“2024年 5 月30日10 時00分”,。
其余內(nèi)容不變,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下載最新澄清文件,。由此給各投標人帶來不變,,敬請諒解!
招標人:貴州東湖新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
2024年 5 月 14 日
文件預覽:
關于“興仁市東湖街道筆峰幼兒園建設項目設計,、施工總承包(EPC)”的澄清說明(2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