綿陽南郊機場消防車購置項目
補 遺04
各投標人:
綿陽南郊機場消防車購置項目原招標文件 “第三章 評標辦法 2.2.4 技術評分標準 7、主力泡沫消防車載液量:大于等于12500kg的得2.5分,小于12500kg的得0.5分,;”
現(xiàn)修改為:
以投標人所投產(chǎn)品的載液量(KG)指標項作為打分項(本項滿分2.5分)
有效投標人所投產(chǎn)品本指標項得分計算公式如下:
n=2.5-(H-M)*2.5/(H-11000)
n表示有效投標人所投產(chǎn)品本指標項得分值
M表示該投標人所投產(chǎn)品載液量
H表示所有有效投標人所投產(chǎn)品中載液量的最大值(KG)
M<11000KG得0.5分
其余內(nèi)容不變,。
綿陽機場(集團)有限公司
四川勤德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
二O二三年八月七日